农纳物流的一般条款和条件
1.定义
在这些条款和条件中,以下所列的术语具有以下的含义。
1.1 "农纳物流"。Nunner Logistics B.V.,Nunner Logistics B.V.的所有合法继承人以及Nunner Logistics B.V.的所有附属企业。
1.2 "运输活动":通过公路、海运、内河航道、铁路和航空进行国内和国际货物运输。
1.3 "转运活动":通过公路、铁路、空运、海运和内陆水道转运货物,可能还需要履行相关的海关手续。
1.4 "物流服务":卸货、入库、储存、放行、装货、库存管理、组装("增值服务")、订单处理、发货处理、计费、信息交流和与货物有关的信息管理以及任何其他由农纳物流开展的不属于运输活动或货运代理活动定义范围的活动。
1.5 "危险品":已知具有对人员或财产构成严重危害的特性的物质,在任何情况下都包括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氧化性或毒性的物质,以及根据荷兰法律在议会中或通过命令指定的物质。
2.一般规定
2.1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所有由农纳物流提供的报价,农纳物流作为一方所签订的协议,以及农纳物流为执行这些报价或协议或与之相关的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2.2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
2.3 农纳物流的任何报价都是无义务的,即使在委托人接受之后,也可以在没有固定的形式下撤回。然而,在委托人接受后的撤回必须毫不拖延地进行。
2.4 对任务的任何改变或补充,只有在得到农纳物流的书面确认后才对农纳物流有约束力。在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对农纳物流的仆人或雇员的任何指示、指令等都不对农纳物流有约束力,除非这些指示、指令等得到农纳物流的书面确认。
2.5 这些条款和条件是以不同的语言制定的。如果荷兰语文本和译文之间存在差异,则以荷兰语文本为准。
3.除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外,其他条件的适用性
3.1 如果运输活动涉及国家公路货物运输,则应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公路运输公约》。 荷兰一般运输条件 ('2002年最新的报告如果运输活动涉及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则适用该规则,但不包括其中的争端解决规则。 荷兰一般运输条件 ('2002年最新的报告')适用于CMR公约的补充,但不包括CMR公约和荷兰一般运输条件(')中包含的解决争端的规则。2002年最新的报告').
3.2 如果运输活动涉及铁路货物运输,则适用COTIF-CIM 1999,但不包括其中的争端解决规则。
3.3 如果运输活动涉及航空货物运输,则适用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但不包括其中的争端解决规则。
3.4 如果运输活动涉及海上货物运输,则适用《海牙维斯比规则》,但不包括其中的争端解决规则。
3.5 如果运输活动涉及国家内河货物运输,《荷兰民法典》第8卷第8.10.2节的强制性法律规定将得到补充。 国际装载和运输条件(ICLT)2010 ('2010年的国际会议(IVTB)'。如果运输活动涉及内陆水路的国际货物运输,则不包括其中的争端解决规则。 2010年《国际装运条件》(ICLT)。 ('2010年的国际会议(IVTB)'。)适用,但不包括其中包含的解决争端的规则,补充2001年6月22日的《布达佩斯内河货物运输协议公约》(CMNI),但农纳物流或农纳物流的任何辅助人员不对第25条第2款(a)项("航行错误")、(b)项("火灾或爆炸")或(c)项("船舶缺陷")中所列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3.6 如果农纳物流执行转发活动,那么 荷兰货运代理条件 (Nederlandse Expeditievoorwaarden"。) 适用,但不包括其中所包含的解决争端的规则。
3.7 如果农纳公司履行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条件(LSV 适用,但不包括其中所包含的解决争端的规则。
3.8 上述各段中提到的每套条件将根据要求免费发送。
3.9 如果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与第3.1至3.7条中提到的条件/条约有任何冲突,则以第3.1至3.7条中提到的条件/条约为准,但不包括其中的解决争端的规则。
3.10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适用于第3.1至3.7条所述的条件/条约的补充,以及如果和只要农纳物流执行的活动不属于第3.1至3.7条的范围,或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上述条件或任何规定被视为不适用或无效。
4.提供
4.1 发出的优惠从优惠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三个月,除非农纳物流另有说明。
4.2 在成本变化的情况下,由于不受农纳物流影响的因素,农纳物流有权对提供的费率进行临时调整。
4.3 根据提供给农纳物流的有关数量、频率和类似的信息,如果这些数量和频率没有实现,那么费率就会失去其有效性。
4.4 除非另有约定,对于有特殊要求或义务的货物,如果导致成本增加或责任增加,则不在提供的费率中包括附加费。这方面的例子有
1.快递
2.危险品
3. 拆除项目
4. 活的动物
5. 具有战略性质的货物
5.协议的期限和终止
5.1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协议的签订期限为履行服务的合理要求。
5.2 农纳物流在任何时候都有权终止协议,但要有一(1)个月的通知期("为方便而终止")。
5.3 如果委托人未能履行协议中任何可以补救的义务,农纳物流有权在向委托人提供书面通知,说明违约的性质,并给出至少十四(14)个期限来补救违约,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得到补救,就可以立即终止协议。
5.4 在任何情况下,农纳物流都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协议,并立即生效,如果: 1:
1.委托人不履行任何义务且无法补救。
2.在委托人按照规定补救了先前的类似违约行为后的三十(30)天内,委托人未能履行任何义务。
3. 符合第5.3条的规定,并在第5.3条规定的期限内。
4. 主体完全或基本结束其商业活动。
5.委托人被解散或清算。
6.委托人丧失对其资本或其中一部分的处置权。
7.校长已申请和/或收到暂停付款。
8.委托人死亡或被置于监护之下。
9.委托人的财产被附上。
10.委托人已申请和/或被宣布破产。
11. 在农纳物流方面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
如果本条所述情况之一出现或有可能出现,委托人将毫不拖延地以书面形式通知农纳物流。
5.5 委托人方面的任何解除协议的权利在此被排除。
6.费率
6.1 价格是基于签订协议时适用的费率而制定的。如果一个或多个成本价格因素随后增加和/或欧元对其他货币和/或税收的汇率发生重大变化,农纳物流有权相应增加初始价格。
6.2 Nunner物流公司保留每年对其费率进行修改的权利。
6.3 运输活动的付款是根据费率重量进行的。费率不包括增值税,除非另有明确规定。费率重量是运输的重量,考虑到下面描述的转换因素,除非有明确的协议。
6.4 有效和/或体积重量的装/卸货时间。<3,000公斤:每个地址最多0.5小时;20,000公斤:每个地址最多2小时。如果装载/卸载时间超过上述规定,农纳物流有权收取额外费用,每小时50欧元,每天最高500欧元。
6.5 在公路运输活动的情况下,农纳物流有权在非农纳物流的情况下延迟两小时以上,收取每小时50欧元的额外费用,每天最多500欧元。
6.6 数量计算的出发点是所有欧洲国家。
1.1立方米=333公斤
2.1装载米=1,750公斤
3.1/2欧元的托盘=60*80=375公斤
4.1欧元托盘=80*120=700公斤
5.1块托盘=100*120=875公斤
6.7 对于不可堆放的欧元托盘(最大尺寸为0.80 x 1.20 x 2.20米),每个托盘的最低费率重量为700公斤。
6.8 委托人在分配任务时将说明是否有可堆叠的托盘。如果没有说明,则适用不可堆叠的费率。如果货物突出于托盘的边缘,将按托盘所占空间的数量计算费率。如果运输的长度超过3米,重量小于1500公斤,将另行商定费率。
6.9 不包括在运输活动的费率中的是。
1.快递
2.在一个以上的地址装货或卸货
3.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以外的其他日子和公共假日进行装载或卸载
4.临时存储
5. 退货和包装材料的管理
6. 特定文件的准备(如FCR、FCT、Carnet、T-documents等),农纳物流在此提及这些文件的第12条。
7.一般条款和条件
8.清关活动
9. 运输危险货物时的危险附加费
10. 第二次供应/交付
11.延误和等待时间
12.柴油附加费
13.通行费征收
14. 兽医/食品卫生检查
这些额外费用将另行开具发票。
7.COD交付
7.1 货到付款的运输,最高金额为1000欧元,只有在书面转让和农纳物流书面接受转让后,才能接受。除了运输所需的数据外,书面转让必须说明要收取的金额和付款方式。
7.2 如果农纳物流被要求作为中间人进行支付,农纳物流将收取货到付款费用的5%的佣金,最低为25欧元。
8.协议的履行
8.1 农纳物流在执行给定任务的方式上是自由的,包括选择指示的(次级)承运人,除非它接受了委托人在这个问题上的具体指示。委托人关于执行给定指示的时间和期限的愿望将被尽可能地考虑,但农纳物流不会在这方面提供任何保证。
8.2 农纳物流不会交换或报销任何托盘,除非委托人和农纳物流之间有明确的书面协议。
9.委托人的义务
在不影响委托人根据法律、公约、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第3.1、3.6和3.7条所述的条件或委托人与农纳物流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必须履行的义务的情况下,以下规则适用。
9.1 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给予口头转让时,委托人必须尽快以书面形式确认转让,否则,农纳物流有权终止协议,或单方面修改协议,委托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委托人只有在农纳物流明确的书面批准下才能修改协议。
9.2 委托人将及时向农纳物流提供所有关于货物及其处理的信息,委托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这些信息可能与农纳物流有关。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
9.3 委托人保证,执行任务所需的文件是适当的,除非约定由农纳物流负责这些文件。
9.4 委托人确保货物得到正确和充分的包装,同时考虑到预定的运输和处理方法。
9.5 任何提供给农纳物流的包裹或托盘都将被提供一个标签,其中包含发件人和收件人的清晰、准确和完整的地址(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居住地)。
9.6 如果在交货时进行运输活动后确定运输的货物被损坏或丢失,则必须在交货时在运输文件中对任何明显的损失或损坏进行书面和主动的保留,否则货物将被视为以完整无损的状态收到。如果是不明显的损失或损坏,必须在交货后7天内提出书面的、有动机的保留意见,否则将被视为以完整无损的状态收到货物。
9.7 委托人将在执行运输活动后的三个月内确定货物被损坏或丢失,向农纳物流提供证明损坏或丢失货物的运输价值的文件。
9.8 如果在运输活动中,货物没有在约定的交付日期交付,委托人将在预定交付日期的一天内通知农纳物流。
9.9 在运输活动中,农纳物流将在欧盟范围内处理符合无纸化配送的货物。如果委托人仍然需要文件,这些文件将由委托人用不干胶文件信封贴在货物的明显位置。
10.与危险品有关的运输活动和转运活动
10.1 危险货物的委托人和发货人都有义务确定危险货物已经按照《危险货物运输法》(《运输法》)进行了分类。净化空气,保护环境。Nunner Logistics有权拒绝执行已接受的危险货物运输或转发的指示,如果Nunner Logistics认为有合理的理由这样做与这些物质的性质有关,或根据选择的路线和/或商定的目的地收取危险附加费。净化空气,保护环境。)和其中宣布适用的危险品法规,如RID、ADN和IMDG规则,涉及爆炸性、毒害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物质。
10.2 关于危险品,委托人将及时提供一份书面说明,说明根据适用的法律(无论如何包括关于危险品运输的法律( ))必须遵守的规定。净化空气,保护环境。包括其中宣布适用的危险物质法规,如RID、ADN和IMDG Code)和/或其他政府法规。
10.3 关于危险货物,委托人还将确保提供一张危险卡("TREMcard"),该卡以荷兰语和接收国的语言,以及运输将经过的任何其他国家的语言绘制而成。
11.拒绝的权利
11.1 在下列情况下,农纳物流保留终止或撤销协议的权利,或提前卸货、储存或销毁货物,并承担风险和责任。
如果是运输和转发活动。
1.该协议所涉及的运输被派遣国、目的地国或任何其他将进行运输的国家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所禁止。
2.与重量和/或尺寸有关的数据不正确,因此不可能或不允许采用预定的运输方式(包括使用预定的车辆和/或其他设备)和/或处理。
3. 货物中含有可能对人或动物或运输工具造成危险的货物,或可能损害或破坏其他货物的货物,或适用法律禁止出口或进口的货物。
在所有活动的情况下。
1.货物的价值超过相当于当地货币的50万欧元。
2.委托人未能遵守本一般条款和条件第9条规定的义务。
3.委托人未履行与农纳物流的任何协议所产生的付款义务。
4.努纳物流还有一个合理的理由。
12.海关手续
12.1 委托人负责并将确保遵守所需的海关手续,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农纳物流公司由于任何不能归咎于农纳物流公司的原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或在所有合理的情况下不能避免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农纳物流公司或其雇员的疾病,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自动化故障或其他农纳物流业务的停滞,农纳物流的义务将被暂停,直到农纳物流能够以商定的方式履行其义务,据此,农纳物流不被认为是违约,农纳物流在这方面将不欠委托人任何赔偿。
14.责任
14.1 农纳物流不对任何损害负责,包括因死亡或受伤造成的损害,除非委托人证明上述损害是由农纳物流董事会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其目的是为了造成这种损害,或在明知可能造成这种损害的情况下鲁莽行事。
14.2 此外,农纳物流不承担以下责任:
1.由于向农纳物流提供了不正确或不完整的文件或信息,或由于委托人的指示、行为或不行为而造成的委托人或第三方的损害。
2. 委托人或第三方发生的商业、间接或后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业务停滞、营业额损失和利润损失造成的损害。
14.3 对于工作和/或协议执行中的缺陷,以及错误的行为,农纳物流的任何责任仅限于农纳物流已经开具的发票和/或仍然有权为损失事件相关的工作和/或协议开具发票的金额的三倍,最高为农纳物流相关保险的赔付金额;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没有进行保险赔付,该最高金额定为25000欧元。
14.4 如果任何保险单根据要求生效,以涵盖超过一般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限制的损害,或农纳物流不承担责任的损害,农纳物流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或不授予这些保险单下的付款。
14.5 委托人将赔偿农纳物流在执行活动期间造成的任何第三方索赔,除非这种损害是由农纳物流董事会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要么是有意造成这种损害,要么是鲁莽地知道可能会造成这种损害。
14.6 如果农纳物流的仆人或雇员以及农纳物流为执行协议而利用其服务的人被任何其他方而不是农纳物流追究责任,这些人可以援引任何限制和/或免除责任,这可以由农纳物流根据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包括第3条中提到的部门条件)或任何其他法定或合同规定而援引。
15.付款方式
15.1 付款必须在发票日期的30天内支付到农纳物流指定的银行账户,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农纳物流可以自由决定发票日期。
15.2 农纳物流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产权人的要求,提供任何交付证明的副本(例如,运输文件)。任何不发送此证明的决定和/或发送此证明的时间对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第15.1条中提到的付款期限没有影响。
15.3 税款、(进口)关税、消费税等在进口时应立即支付。金额只在计算3%预付佣金时预付,但最低为80欧元。
15.4 委托人无权中止其付款义务或抵消其付款义务(因协议或不法行为引起)。
15.5 如果逾期付款,委托人将因法律的实施而违约,而不需要为此发出任何违约通知。从付款期限失效的次日起,委托人应根据《荷兰民法典》第6:119a条的规定,对未付款项支付复合利息。
15.6 如果委托人违约,与收款有关的任何损害和费用,包括司法和非司法费用,都将由委托人承担。
16.担保权
16.1 农纳物流拥有质押权,保留/留置权和对任何要求发行的人的权利,对于农纳物流所拥有的或将获得的任何财产、文件和资金,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或任何目的,对于它已经或可能获得的对委托人和/或所有者的索赔。
17.过期失效
17.1 委托人不能对农纳物流履行的任何缺陷提出上诉,如果委托人未能在缺陷被确定或应被合理确定的三十(30)天内向农纳物流提交书面投诉。
17.2 所有对农纳物流的索赔必须在委托人确定或应合理地确定损害后的12个月内提交给主管法院,否则委托人的赔偿权利就会失效。
18.适用法律和主管法院
18.1 所有由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协议和/或工作的执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报价、要约、指示、转让和法律关系都只受荷兰法律管辖。
18.2 所有由农纳物流提供的服务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将完全提交给鹿特丹法院。